臺北市101環教路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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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辦法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環保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學校環境教育中心(以下簡稱中心)

 

參加對象及件數限制

一、本市111學年度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幼兒園編制內現職教師。

二、每件參賽作品之作者至多3人(含3人),可跨校合作,其中第一作者須為市立學校現職教師。第二(三)作者須為本市現職教師。

三、各校報名件數不限,同一作者至多2件參賽作品(得同一組別),並不得冒名頂替參加,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並作品不列入評選。

活動內容

一、第一階段: 臺北市101環教路線徵件活動

  1. 教師運用本市環教相關場域資源,將個人或曾帶領學生實際走讀歷程,寫成圖文遊記並發展為環教路線教案設計,以作為環境教育校外教學推廣參考。
  2. 聘請專家學者評審,各組擇特優(1位)、優選(1位)、佳作(3位)共25件,及入選作品若干件。
  3. 另透過網路專區票選最佳人氣作品獎。
  4. 第一階段獲佳作(含)以上作品之所有作者,須參與第二階段教案工作坊活動。

二、第二階段:辦理臺北市101環教路線教案分享工作坊及101環教路線教師知能研習

  1. 工作坊預訂於112年10月19、20日辦理(暫訂,另以公文通知),參與者得公假並課務派代。
  2. 得獎教師參與工作坊,精進得獎教案設計內容(依評審委員建議)、進行專業對話及作品分享後,並實地走踏特優(優選)作品環教路線。
  3. 112年下半年度預訂辦理二場101環教路線教師知能研習。。

徵件內容

一、主題:以介紹本市具有環境教育意涵特色或臺北大縱走路線之教學參訪路線為主。

二、組別

徵選類別 徵件內容
1.歷史人文 建築、古蹟、藝術、民俗、族群之歷史人文等教學參訪路線分享
2. 自然生態 植物、動物、昆蟲、本土物種、外來物種、物種保育等教學參訪路線分享
3. 臺北大縱走 (環教場域路線)

1.臺北大縱走八段路線教學走讀分享

2.其它環境教育設施場所:特殊自然環境(溼地、山坡丘陵、林地、溪河)、生態公園、國家公園、捷運、博物館、觀光工廠、遊憩公園、藍色公路、動物中途之家等教學參訪路線分享

4. 環境議題 綠生活與綠色居住、綠屋頂、綠建築(綠色企業)、城市養蜂、淨零排放、低碳減塑、環境污染、災害預防等教學參訪路線分享
5. 氣候變遷因應 應對溫室氣體排放、氣候變遷及其影響與調適,所進行之指導學生相關氣候行動實施(範圍包含學校內、社區、家庭…)或校外參訪路線分享

實施及報名方式

一、網站報名

自112年6月19日(一)~8月4日(五)至「臺北市學校環境教育中心」(官網網址:ee.tp.edu.tw)於本活動網頁開放線上報名及稿件電子檔上傳。(報名表請核章後掃描上傳)
報名表填寫完畢送出後,系統會自動帶出一組序號,作為日後登錄活動網頁使用。
將填寫完畢之報名表列印紙本,並由所有作者在「作品授權」處簽名後,完成校內核章。
核章報名表掃描成PDF檔,上傳至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程序。

二、作品繳交

收件時間: 112年8月4日(五)22時止。
將已完成之附件二電子檔(含WORD及PDF格式)上傳至本活動網頁。
收件期間內均可登錄活動網頁更新檔案。

三、作品評審

由本中心聘請環境教育專長或具推動環教經驗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
評審標準:規劃完整性30%、可執行性與戶外安全30%、環境教育應用性20%、創意性20%。

四、成績公告

112年9月29日(五)於本中心網頁公布各組得獎名單(暫訂),另於10月19、20日(依公文通知)辦理教案工作坊及戶外參訪活動。
預訂於11月22日於永建國小辦理頒獎典禮,有關頒獎典禮事宜將另發函通知。

陸、獎勵方式

一、依評審總成績,各「徵選組別」(共5組)錄取特優1組、優選1組、佳作3組,入選若干組,未達錄取標準者得從缺。獎勵方式如下:

獎項 第一作者 第二作者 第三作者 獎勵品
特優 嘉獎2次
特優獎狀
嘉獎1次
特優獎狀
嘉獎1次
特優獎狀
獎金10,000元
優選 嘉獎1次
優選獎狀
嘉獎1次
優選獎狀
優選獎狀 獎金6,000元
佳作 嘉獎1次
佳作獎狀
佳作獎狀 佳作獎狀 獎金3,000元
最佳人氣獎 獎狀 獎狀 獎狀 獎金3,000元
入選 入選獎狀 入選獎狀 入選獎狀  

二、主辦單位得視各組參賽作品水準及件數酌予調整錄取名額。

三、佳作(含)以上作品得獎者須參加第二階段工作坊並修訂精進得獎教案,無法參加者請事前請假,並於期限內繳交修訂教案(依評審委員意見);無法依規定繳交教案者視同放棄獎項。

其他注意事項

一、請依照格式規定繳件

  1. 一律採用「附件二」直式橫書,不接受手寫稿。
  2. 編列頁碼於頁尾置中處,以利評審作業。
  3. 圖文遊記內文請勿超過2,000字,稿件字體以正體中文標楷體12號字體、標點符號用全形字、行距採1.5倍、邊界(上下2.54cm,左右3.18cm)。
  4. 繳交6-10張照片(活動、路線或圖表),解析度300dpi以上,格式以JPG、PNG、GIF檔為佳,每張大小不超過3MB為限。

二、 所有參賽作品以未參加過臺北市及全國相關甄選比賽或其它相關比賽獲獎者,且尚未在期刊發表或出版之著作為限,不得以相同作品同時重複參加其它公開競賽,如有涉及著作權(內容、文字及圖片等)之侵害,經檢舉或由評審委員發現抄襲情形,於評審委員完成作品比對、列舉抄襲之處後取消參賽資格;若前項情形為得獎作品,追回已發獎勵品及獎狀,並撤銷記嘉獎之獎勵,由主辦單位公布其姓名及撤銷事由於資訊網路或刊登於公部門相關文書紙本,且獎項不予遞補;如造成第三者或主辦機關之權益損害,參賽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三、凡入選(含)以上作品之作者,應無條件同意所屬作品授權主辦機關基於非營利之教育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進行重製、改作、發行、公開發表、透過網路公開傳輸、轉授權予各學校師生使用等行為,並不受次數、期限、方式與平台限制;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四、活動聯絡人:臺北市學校環境教育中心2937-7717分機12陳老師。

活動辦法下載

徵件活動實施計畫:112年度臺北市101環教路線徵件活動實施計畫.pdf

參賽作品空白格式下載(word檔):附件 (110.04.07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