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辦法
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環保局、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北市學校環境教育中心(以下簡稱中心)
參加對象及件數限制
一、本市112學年度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幼兒園編制內現職教師。
二、每件參賽作品之作者至多3人(含3人),可跨校與跨學層合作,其中第一作者須為本市學校現職教師。第二、三作者須為本市學校現職教師或112學年度本市實習教師。
三、各校報名件數不限,同一作者至多2件參賽作品(得同一組別),並不得冒名頂替參加,違者取消參賽資格且作品不列入評選。
徵件內容
一、主題:介紹本市具有環境教育特色之教學參訪路線及關注國際環境議題、本府環境教育相關政策與計畫為主。
二、組別:
徵選組別 | 徵件內容 |
---|---|
歷史人文組 |
建築、古蹟、藝術、民俗、族群之歷史人文等校外教學參訪路線分享。 |
自然生態組 |
植物、動物、昆蟲、本土物種、外來物種、物種保育、生物多樣性等校外教學參訪路線分享。 |
環教場域組 |
|
氣候變遷因應組 |
應對溫室氣體排放、氣候變遷及其影響與調適,所進行之指導學生相關氣候行動實施(範圍包含學校內、社區、家 庭…)或校外參訪路線分享。 |
環境議題- |
應對節能減碳、樹木碳匯、淨零綠生活(降低碳排)、走路 上學等有關「2050淨零排放」政策,所進行之指導學生針 對淨零減碳的可行策略與行動實施(範圍包含學校內、社 區、家庭…)或校外參訪路線分享。 |
環境議題- |
田園城市(田園基地、小田園綠屋頂)、綠建築(綠色企業、 新世代智慧永續校園、學校綠建築)、環境污染防治與改 善、災害預防、水土保持等校外教學參訪路線分享。 |
活動內容
一、 第一階段: 臺北市101環教路線徵件活動
- 教師利用本市環教相關場域及臺北大縱走路線等資源,或關心近年來 國際環境焦點議題及本府環境教育相關政策與計畫,透過素養導向的 教案編寫與戶外教學歷程分享,將個人或曾帶領學生實際走讀之歷程 寫成圖文遊記或教學設計,並發展為環境教育教案,以作為環境教育 及戶外教育之推廣參考。
- 聘請專家學者評審,各組擇特優、優選、佳作若干件。
- 另透過網路專區票選最佳人氣作品獎。
- 第一階段獲佳作((含)以上作品之所有作者,必須參與第二階段教案工作坊活動(含室內課程及戶外實地踏查)。
二、 第二階段:辦理臺北市101環教路線教案分享工作坊
- 得獎教師需參與教案工作坊進行作品分享及專業對話、討論,以精進教 案設計內容(依評審委員建議),並安排實地踏查當年度特優或優選作品 之環教路線,觀摩得獎教師之路線設計與作品特色。
- 工作坊暫時預訂於113年10月23日(星期三)辦理室內課程及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辦理戶外實地踏查課程(時間目前皆為暫訂,另以公文通知),參與者得核予公假並課務派代。
- 得獎教師必須參與工作坊,依評審委員建議精進得獎教案設計內容後,需於時限內繳交修正後教案設計及作品展版介紹表(格式另提供給得獎作品教師)。
三、 第三階段:辦理101環教路線教師知能研習113年下半年度預訂辦理1場101環教路線教師知能研習,供全市教師報名,時間另發函通知。
實施及報名方式
一、網站報名
- 自113年6月28日(星期五)至113年9月6日(星期五)至「臺北市學校環境教育中心官網」線上報名及稿件電子檔上傳。(報名表請核章後掃描上傳)
- 報名表填寫完畢送出後,系統會自動帶出一組序號,作為日後登錄活 動網頁使用。
- 將填寫完畢之報名表列印紙本,並由所有作者在「作品授權」處簽名後,須完成校內核章。
- 核章報名表掃描成PDF檔,上傳至報名系統完成報名程序。
二、作品繳交
- 收件期限: 113年9月6日(星期五),22時止。
- 將已完成之「附件一」、「附件二」及「附件三」之電子檔上傳至本活動網頁;請留意「附件二」及「附件三」須含WORD及PDF格式。
- 收件期間內均可登錄活動網頁更新檔案,惟請自行注意上傳檔案版本之正確性。
三、作品評審
- 由本中心聘請環境教育專長或具推動環教經驗之專家學者擔任評審。
- 評審標準:規劃完整性30%、可執行性與戶外安全(安全性)30%、環境教育應用性20%、創意性20%。
四、成績公告
- 113年10月16日(星期三)前於本中心網頁公布各組得獎名單(公告時間 暫訂),另於113年10月23日(星期三)及113年10月31日(星期四)辦理 教案工作坊室內課程及戶外實地踏查活動(時間暫定,依公文通知)。
- 預訂於113年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於永建國小演藝廳辦理頒獎典禮(時間暫定),有關頒獎典禮事宜將另發函通知。
獎勵及注意事項
一、依評審總成績,各「徵選組別」(共6組)錄取特優1組、優選1組、佳作3組,未達錄取標準者得從缺。獎勵方式如下:
獎項 | 第一作者 | 第二作者 | 第三作者 | 禮券 |
---|---|---|---|---|
特優 | 嘉獎2次 特優獎狀 |
嘉獎1次 特優獎狀 |
嘉獎1次 特優獎狀 |
10,000元 |
優選 | 嘉獎1次 優選獎狀 |
嘉獎1次 優選獎狀 |
優選獎狀 | 6,000元 |
佳作 | 嘉獎1次 佳作獎狀 |
佳作獎狀 | 佳作獎狀 | 3,000元 |
最佳人氣獎 | 獎狀 | 獎狀 | 獎狀 | 3,000元 |
二、主辦單位得視各組參賽作品水準及件數酌予調整錄取名額。
三、佳作(含)以上作品得獎者必須參加第二階段工作坊(含室內課程及戶外實地踏查課程)並依照評審委員意見繳交修正後教案及作品展版介紹表。
四、得獎作品作者教師需配合參加第二階段工作坊(第一作者務必參加),並於期限內繳交修訂教案及作品介紹表。無故未參加第二階段工作坊或未依規定繳交修正教案及介紹表者,視同放棄獎項。
五、為辦理113年度成果編製(或影片錄製),得獎作品作者教師需配合提供清晰作品照片檔案及錄製影片講稿。倘無法配合編製及錄製時間,請自行提供成果及影音檔供本中心彙整。
其他事項
一、請依照格式規定繳件
- 一律採用直式橫書,不接受手寫稿。
- 編列頁碼於頁尾置中處,以利評審作業。
- 「附件二」圖文遊記敘述或教學設計簡述內文請勿超過3,000字,稿件字體以正體中文標楷體12號字體、標點符號用全形字、行距採1.5倍、邊界(上下2.54cm,左右3.18cm)。
- 繳交8~10張照片(活動、路線或圖表),解析度300dpi 以上,格式以JPG、PNG、GIF 檔為佳,每張大小不超過3MB 為限。
- 作品上傳繳交必須齊備「附件一」、「附件二」及「附件三」內容。倘未具備教案設計表之內容設計或未具備圖文遊記敘述或教學設計簡述內文,視同繳件資料不完備,不予以評分。
二、 所有參賽作品以未參加過臺北市及全國相關甄選比賽或其它相關比賽獲 獎者,且尚未在期刊發表或出版之著作為限,不得以相同作品同時重複 參加其它公開競賽,如有涉及著作權(內容、文字及圖片等)之侵害,經 檢舉或由評審委員發現抄襲情形,於評審委員完成作品比對、列舉抄襲 之處後取消參賽資格;若前項情形為得獎作品,追回已發獎勵品及獎狀, 並撤銷記嘉獎之獎勵,由主辦單位公布其姓名及撤銷事由於資訊網路或 刊登於公部門相關文書紙本,且獎項不予遞補;如造成第三者或主辦機 關之權益損害,參賽者自負一切法律責任。
三、 凡入選(含)以上作品之作者,應無條件同意所屬作品授權主辦機關基於 非營利之教育推廣與資源分享目的,進行重製、改作、發行、公開發表、 透過網路公開傳輸、轉授權予各學校師生使用等行為,並不受次數、期 限、方式與平台限制;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主辦單位不需因此 支付任何費用。
四、 活動聯絡:臺北市學校環境教育中心 研究發展組2937-7717分機16。
活動辦法下載
徵件活動實施計畫:113年度臺北市101環教路線徵件活動實施計畫.pdf(另開新視窗)
參賽作品空白格式下載(word檔):附件 (113.06.26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