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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臺北市各級學校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班

環境教育法第18條規定各學校應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並取得認證。

而申請認證的條件之一,是要先修畢環教24小時研習。

你們學校的指定環教人員取得認證了嗎,

如果沒有,本中心即將於今年1018日起,分四天辦理環境教育24小時研習,

請把握機會趕快報名喔!

本次研習對象是在職老師,請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s://insc.tp.edu.tw/cls/ClsLst.aspx?f=FUN20090612105607TZD)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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