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臺北市各級學校環境教育人員認證研習班
環境教育法第18條規定各學校應指定人員推廣環境教育,並取得認證。
而申請認證的條件之一,是要先修畢環教24小時研習。
你們學校的指定環教人員取得認證了嗎,
如果沒有,本中心即將於今年10月18日起,分四天辦理環境教育24小時研習,
請把握機會趕快報名喔!
本次研習對象是在職老師,請至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s://insc.tp.edu.tw/cls/ClsLst.aspx?f=FUN20090612105607TZD)報名
編號 | 上傳日期 | 檔案名稱 | 下載數 | 檔案大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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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2-09-27 | 62 | 354KB |